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

       法的产生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历史过程, 有其独特的发展规律。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调整、一般规范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

       原始社会初期的社会调整往往是个别调整, 即针对具体人、具体行为所进行的只适用一次的调整。当某些社会关系发展为经常性、较稳定的现象时, 人们为提高效率、节约成本而为这一类社会关系提供行为模式, 于是个别调整便发展为规范性调整, 即统一的、反复适用的调整。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 社会上形成两个利益对立的阶级, 统治阶级需要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来维护其利益, 迫使社会成员按照统治阶级意志行事, 于是法的调整从一般的规范性调整中分离出来, 法的调整逐渐成为社会关系的主要调整方式。法的调整的主体是政治社会中最具权威的组织- - - 国家, 国家创制法并保证法的实施。

       ( 二) 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

       原始社会时期的社会规范主要是习惯, 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 习惯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具有了阶级性, 逐渐转变为习惯法。统治阶级有选择地利用原有的习惯, 由国家加以确认, 使之成为对本阶级有利的社会规范, 而赋予法的效力, 从而形成最早的习惯法。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和社会文明的发展, 国家机关根据一定的程序把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规范以明确的文字形式表现出来, 逐渐产生了制定法。最早的制定法, 主要是习惯法的整理和记载, 还有个别立法文件和最主要的判决的记载。以后, 国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主动地制定新的法律规范, 制定法成为法的主要渊源。因此, 法的产生过程, 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不完善到完善、由自发形成到自觉形成的长期发展过程。

       对全国神社进行了一元化改编

       为了保持神道思想的" 纯净" , 明治政府还搞了旨在剔除神道中佛教思想因素的" 神佛分离" 运动。僧侣们纷纷被从神社中驱逐出来, 不少僧侣还俗, 佛教寺院也遭到极大破坏。

       经过这些准备, 神道国教化的氛围成熟了。明治四年5 月4 日, 明治政府向全国神社发布政令, 宣布神社是国家的宗祠,

       非一人一家所私有, 对全国神社进行了一元化改编, 正式形成所谓" 国家神道" 。神道至此被正式国教化了。

       国家神道具有至高权威, 从国家神道中派生出来的教派神道, 以及佛教和基督教, 被宣布为国家神道的附庸。祭祀天照大神的伊势神宫被作为所有神社的本宗, 地位至高无上。

       在国家神道体制下, 神道失去了作为精神信仰的本性, 完全沦为天皇神权统治的工具, 为军国主义的膨胀奠定了思想基础。出于政治目的, 明治政府在日本, 甚至海外, 新建了大量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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