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应该自以为是和沾沾自喜

       尚未达到成功的人并没有什么值得特别骄傲的, 因此, 更应该而且必须保持谦逊。已经取得成功的人, 也不该自高自大、自鸣得意和自以为是, 而应该继续保持谦逊的作风, 因为知识是无穷的, 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能够永远战胜未来。而未来才是不骄不躁的裁判, 一切自以为是的骄傲情绪都会在这里被无情地判罚出局。

       大发明家爱迪生有过一千多项改变人们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发明, 被誉为" 发明大王" 和" 一代英雄" 。但在他的晚年, 由于越来越严重的骄傲情绪, 使得恰恰是在他最志得意满的领域里, 犯了形而上学的大错误。他固执地坚决反对交流输电, 一味坚持直流输电, 结果导致惨败。原来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公司不得不改为" 通用电器公司" , 而实行交流输电的西屋电器公司至今仍保留着。这真是" 英雄迟暮, 骄则自误" 。

       有些错误是在无知中产生的, 还有些错误是由骄傲引发的, 被胜利冲昏了头脑, 评判事物的标尺就会失衡。所以, 即便是取得了一定成就的人, 也不应该自以为是和沾沾自喜。

       我们生活在时间的长河中, 既不可能让时间凝固, 更不可能让时间倒转。过去的一切都已经过去, 无论多么辉煌都已经过去, 对我们的生命实际上不可能构成新的意义。现在是一个不

       断成为过去, 不断迎接未来的时刻。所以, 不断地对我们的生命构成新的意义的唯有未来。未来一切的可能性都存在于我们的生命运动之中, 只有面向未来的生命才可能重放光彩。

       如果我们能够把自我放在这样一个不断被反问、不断被超越的境地, 我们就会迎来" 一个比一个更美丽动人的自我" , 使我们的生命总是呈现为一种全新的状态。这样, 一切自鸣得意, 骄傲自满的情绪就会烟消云散, 最后就会在谦逊中找到自己的坐标。

       古人有" 满招损、谦受益" 的箴言, 忠告世人要虚怀若谷, 对人对事的态度不要骄狂, 否则就会使自己处在四面楚歌之中, 被世人讥诮和瞧不起。这样处世, 怎么能使自己有进步呢?

       行政规章要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以及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有两类, 一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 二是由省会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但同时应报省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还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民族自治法规主要是民族自治地方所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但这种自治法规要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即自治区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自治州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要报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还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规章。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 规章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不需经国务院批准, 这是行政规章, 或者称为部门规章。行政规章要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其与地方性法规处于一个级别。另一种规章是地方行政规章, 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除了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外, 还要服从地方性法规。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是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这些规范性文件只在其管辖的范围内有效。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成为单独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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