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求人办事还是帮人办事

       人在办一件事之前, 都要先了解自己。一个人要想清楚地了解自己其实比较困难, 因为不仅需要发现自己的能力, 也应该发现自身的不能。只有准确地认清自身的局限, 才能对自身的能力做到有" 自知之明" , 从而采取正确的行动方针。

       在这个世界上, 即便有很高的办事能力, 我们也不可能做到事事能办, 事事可办。生活当中, 有两种人办事经常失败, 一种是因为办事能力低而失败的人, 一种是对自身办事能力估计过高而失败的人。如何使自己在办事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呢? 认清自己的办事能力有多大, 无疑是考验一个人办事能力的基本素质之一。

       年轻人在准备办一件事时, 必须对自己的办事能力做出必要的估量; 如不能量力而行, 其办事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凭自身能力办事

       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身份各有不同, 其办事能力也是不相同的。现实生活中, 我们常见到这种现象:请亲戚办事, 辈分高的人出面一般来说比辈分低的容易一些; 在社会上办事, 求有社会地位的人出面帮忙, 就比地位不高的人出面顺畅。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差异, 就在于每个人在社会中的身份与地位的不同而造成能力的不同。如常言所说, 人微言轻, 权高位重, 就是这样的道理。

       所以, 无论是求人办事还是帮人办事, 我们都必须认清自己的实力, 看清楚凭自己的能量, 能办多大的事, 能跟什么样的人办事, 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和途径才合适。心里有了谱, 办事才会更有针对性、分寸感, 自然地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与障碍, 就更容易达到目的。

       调整好自己的" 期望值"

       所谓" 期望值" , 是指人们希望自己所想或所做的事情达到成功的一种比值。

       年轻人在办事时, 都希望自己所想或所做的事获得成功, 但客观现实又往往不遂人愿。有的事成功了, 有的事没有成功, 有的事在一定意义上或部分地成功了, 有的事却完全办糟了。

       事情成功了令人兴奋, 事情没有成功或办糟了叫人懊恼、悲伤。尤其是求人办事前寄予的成功" 期望值" 越大, 一旦事情没有成功或办糟之后, 其失落感就越强, 心理上越得不到平衡, 由此内心的痛苦就越强烈。这种状态势必影响工作, 妨碍身心健康。

       因此, 人们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即把" 期望值" 调节在最恰当的位置。若能如此, 就可以免受其难了, 这就是要对自己有一个恰当的定位。

       考虑自己的性格

       性格是指在对人、对事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 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比如说, 有的人小心谨慎, 有的人敢拼敢闯。小心谨慎与敢拼敢闯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人们根据他们这些外显出来的习惯化了的特征, 很容易地区别出这两种人的性格差别。

       掂量自己的人缘

       现代社会是一个交际的社会。交际活动中, 人缘的好与坏对办事能力的影响很重要。人缘好的人, 在社会上的境况就好, 社会评价也高, 因而找人办事也容易得到理解、同情、支持、信任和帮助。所以, 一个人人缘的好与坏, 直接反映着这个人在社会上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所以, 我们在办事过程中, 自己的人缘因素一定要考虑。

       我们办事之前, 一定要考虑自己的人缘因素, 要依人缘来决定怎样办事。

       看旅游合同的概念

       合同, 又称契约, 它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商品社会的产物, 在我国古代奴隶制社会中的市场交易中就早已存在" 契卷" 的形式, 它是买卖成交的凭证。在现代社会中, 合同的内容由商品交换发展到组织公司、加工承揽、提供服务、科技协作等方面。当事人为防止遗忘将双方的约定拟订合同条款,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便共同遵守, 发生纠纷时作为处理的依据, 这就是合同。

       在旅游活动中, 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合同, 旅游者或旅行社同饭店之间的客房租赁合同, 旅游者或旅行社与民航、交通部门之间的运输合同, 对旅游者和旅游企业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所以, 旅游者应当了解一些有关合同的法律知识。

       1 .合同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 1 )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合同的本质特征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并且发生法律后果。合同的这一特征使其区别于一般社交中的约定行为, 一般的约定行为也是合法的, 但是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2 )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有单方、双方、多方之分。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如遗嘱。由双方或者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 3 ) 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协议。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法律上是完全平等的, 尽管参与合同的当事人在身份上存在事实上的差异, 如规模大小, 国籍不同, 资本多少, 但他们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彼此无高低贵贱之分。法律不允许合同的当事人依仗其特殊的地位和身份行使某些特权, 不允许以大欺小, 以强凌弱。当事人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内容都只能由他自己判断、决定, 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任何人、任何机关、团体都不能加以妨害、干涉。国家的职能只能保护合同的依法履行。

       ( 4 )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它可能产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也可能变更或者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一特征表现了订立合同的目的。

       2 .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是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合法的形式达成的协议, 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承认, 可以取得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可以说, 遵守合同就是遵守法律, 违反合同就是违反法律。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过, 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合同的内容合法。合法的合同才能得到国家的保护。否则既使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 也不能被认为有效。例如, 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合同, 不但不能得到保护, 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 ) 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 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 就被视为违法行为。

       ( 2 ) 对当事人以外的人的约束力。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 例如, 上级机关不得干涉下级企业履行合同, 因其过错影响合同的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3 ) 国家强制力对合同的保护。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 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或者强制违约方依法履行合同。

       ( 4 ) 合同一经订立, 当事人必须遵守, 如果变更或者解除, 也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 如果需要变更, 必须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方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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