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再有赠与行为

       到朋友家做客, 朋友家刚满三岁的小孩端了一只小碗走了过来, 碗里放着几个蜜枣。我逗他说:" 宝宝, 让我吃一个好么? " 小家伙竟然毫不吝啬地给了我一个。孩子如此懂事慷慨, 我禁不住一阵夸赞, 小家伙笑得比吃了蜜枣还甜还美。逗完了孩子, 我便要把蜜枣放回孩子的小碗, 可是主人却示意让我吃掉蜜枣。我不解, 但还是遵从了主人的意思将手中的枣子吃了。小家伙看着我一点点地将枣吃掉, 又看看他的小碗, 眼圈一下子红了。此时孩子的父亲上前拍着孩子的肩膀说:" 宝宝, 你看, 阿姨吃了你的蜜枣后多高兴呀! 宝宝真懂事。" 听着他爸爸的话, 看着我赞许的微笑, 小家伙转悲为喜, 乐颠颠地跑到一边去了。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 总会出现一些赠与他人东西的行为, 出现了这一行为后, 家长应及时地给孩子以鼓励和表扬。因为, 这种自发的赠与行为是难得且珍贵的, 是孩子经过一定思考后作出的决定。对这一行为及时的表扬与肯定, 能使孩子在赠与行为过程中获得满足感, 并且初步发现自己的社会价值。

       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 在家庭中一般都处于一种优越地位, 父母祖辈在生活中处处" 谦让" 孩子, 一旦孩子将自己心爱之物拿出来赠与时, 大人们都异常高兴的, 觉得孩子有这份" 孝心" 就够了, 不忍心真的接受孩子的赠与。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和行为。如果孩子在主动赠与时遭遇到几次这样的回应, 就会产生一个错误认识:父母不喜欢我这样的行为, 或者是父母只是要我做做样子。这样一来孩子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不再有赠与行为, 把一切看作自己理所应当的独享; 二是为了取得父母的赞扬而假装做出赠与行为, 父母一旦接受便会大哭或迅速变卦, 赠与成了一种换取父母欢心的虚伪。孩子的赠与行为经常不完全实现, 会影响孩子的性格发展, 不利于孩子健全人格的培养。

       在孩子赠与的时候, 我们应当微笑着接受, 让孩子知道赠与的东西不再属于自己; 让孩子明了他失去了所赠与的东西之后, 将得到别人的感谢, 将会获得快乐。

       朴素的自发的阶级意识和阶级感情

       法总是处于一定的文化环境之中, 它们彼此制约、相互促进。可以断定, 在一个文盲充斥、道德低下、思想落后的国家, 它的法律和法制难免不带有愚昧、残暴和落后的痕迹。而进步的法律和法制几乎都跟当时的精神文化底蕴和物质文化基础有关。

       法制的完善和巩固离不开社会文化的浸染和熏陶。当代西方社会法制的完善和巩固是和资本主义市民文化、法治文化和商品经济文化分不开的, 同时这也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断宣扬其民主自由价值观念的原因。社会主义国家大都是在政治、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度里建立起来的, 因而相应地文化水准也较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与社会主义文化中的知识、制度和思想都有着紧密的关系。科学文化知识是人们建设社会主义制度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培养社会主义道德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没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 单凭朴素的自发的阶级意识和阶级感情, 要具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和社会主义道德水平, 要掌握马克思主义, 是不可能的。所以, 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最为基础性的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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