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若对对方视而不见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对手。这些对手可能是我们的同事、我们的朋友、我们的敌人, 采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对手, 决定了一个人的成败。

       张先生和李先生是要好的朋友, 同在一家公司同一部门工作。因为部门上司升迁, 公司准备在部门里选拔一个新的上司。消息传开后, 大家都希望自己人选。后来传来内部消息, 上司主要在考察张先生和李先生, 他们俩的能力都很突出, 尤其是张先生, 办事能力强, 为人也不错。

       李先生得知张先生就是自己的竞争对手, 就暗下决心, 想着一定要把张先生挤掉。但他也明白, 如果堂堂正正地竞争, 不是张先生的对手。于是, 李先生四处活动, 在上司面前极尽献媚之能事, 除夸大自己的能力外, 还处处给上司一个暗示:张先生有许多缺点, 他不适合这份工作。在李先生的活动下, 终于把张先生挤了出去。但是当他坐到那个梦寐以求的位子上时, 李先生才发现, 他根本就不是胜利者, 多数人瞧不起他, 他的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而且每次面对张先生, 他都心怀愧疚。

       在现代的职场上, 不可避免地存在竞争。适当的竞争能够促进一个人的成长。这一切的关键是我们对竞争对手持什么样的态度。一个没有对手的动物, 一定是死气沉沉的动物。人也同样, 一个没有对手的人必定会成为一个不思进取的人。生活中出现一个对手不是一件坏事, 相反竞争对手会让我们充满活力。

       有一个职场新人去一家广告公司求职, 顺利地通过了第一轮测试。成了十位入围者之一。第二轮测试内容很简单:让每位入围者按要求设计一件作品, 并当众展示给另外九人, 让他们打分, 写出相关的评语。这个职场新人在评分时, 对其中三人的作品非常佩服。怀着复杂的心情给了他们打了高分, 并写下了赞美的评语。令他意外的是, 他入选了。而更令他意外的是, 他欣赏的那三位中只有一个人入选! 这是为什么? 后来, 广告公司上司的一番话使他醒悟。上司说:" 入围的1 0 人可以说都是佼佼者, 专业水平都较高, 这固然是重要的方面, 但公司更为关注的是, 入围者在相互评价中, 是否能够彼此欣赏。因为, 庸才自以为是, 看不见别人的长处, 这倒情有可原, 但若对对方视而不见, 那就显得心胸太狭隘了。严格意义上说那不叫人才。落聘的几位虽然专业水平不错, 但遗憾的是他们缺乏彼此欣赏的眼光, 而这点比专业水平更重要。

       因此, 有了竞争对手, 不是整天要盘算着如何打击对方, 而是从欣赏的角度, 处处学习对手, 并以对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确, 欣赏对手比打击对手更有效。在与对手竞争时, 要抱着欣赏对手, 向对手学习的心态, 以对手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短处, 这样才可以提高自己, 最后战胜竞争对手, 再面对更强的对手。

       其拥护者颇多

       利益说。利益说由耶林、边沁首创, 在当代, 其拥护者颇多。利益说断言, 权利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利益。在耶林看来, 为了保证权利免受他人或社会的侵害, 其办法就是设定他人对权利人的义务或责任, 如果一方负有义务作出有利于另一方的某种行为, 就可以说另一方有一项权利。在边沁看来, 所有的义务都被认为是促进某个人的利益, 不论权利客体具体是什么, 对权利人来说, 它总是一种利益。

       选择说。选择说的代表人物是英国分析法哲学家哈特。他断言某人之所以有某种权利, 取决于法律承认该人关于某种标的物或某一特定关系的选择优越于义务人。

       力量说。即认为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力量, 权利人借助它可以实现法律允许的目的。

       以上的权利理论均有明显的局限性。自然权利说把权利归结于" 天赋人权" , 认为人类在组成国家之前生活在自然状态中, 人人都是平等自由的, 人们享有与生俱来的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权利。这一学说尽管在历史上曾有过进步的意义, 但其本质是非科学的。自由意志说把权利归结为人的自由意志, 却又无法回答那些不能表达个人意志的人是不是权利主体的问题。至于把权利定义为被法律保护的利益, 这显然是将权利与利益混为一谈。

       其实, 权利并不能等同于利益, 因为权利只是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而利益是权利的一种目的或目标, 享有某种权利也不等于已经获得了某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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