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结果是使长期高比例的雇员流失现象得到了遏制

       忽视团队协作, 不着眼于团队激励是一种失误, 但如果意识到了团队激励的重要性却掌握不了激励团队的方法, 那就是一种悲哀了掌握激励团队的方法, 对团队实施恰当的激励, 会激发出团队成员中所蕴藏的巨大力量, 从而能够更好地完成组织的任务。实际上, 激励团队的方法并不难掌握, 具体说来有很多激励团队的方法, 掌握这些方法的关键是要根据企业内部的客观情况适当运用。下面我们来介绍几个大多数管理学家认为切实有效的方法, 希望这些方法能够促进企业的团队激励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合作

       使团队具有凝聚力可以通过许多途径, 其中包括开展团队间的友好竞争, 加强团队的训练, 创造团队文化。加强团队各成员之间的合作精神是激励团队的有效方法, 大家的合作会大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迎接挑战

       现代社会是一个挑战与机遇共存的社会, 没有挑战就没有机遇, 没有机遇企业就不会发展。让团队主动地迎接挑战可以激励整个团队不断奋发向前。不断迎接新的挑战可以大大激发团队的进取心, 也正是团队的这种进取精神在攻克难关的过程中为企业创造了发展的契机。因此, 我们在实施激励措施的过程中, 要注重工作对于团队的挑战性, 通过给予团队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来激发团队的进取精神, 充分发挥团队的作用。

       充分放权

       授权对于激励员工个人来说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团队的激励来说, 充分放权意义同样重大。授予团队充分的权力, 能够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团结合作, 能够使员工有效而又及时地完成本职工作, 员工将因享有工作的自主权而备受激励。在某地的一家图片出版公司的打印社里, 工作团队实行自我管理, 自己制订工作进度, 自己作出预算, 自己确立奖励制度, 其结果是使长期高比例的雇员流失现象得到了遏制, 公司的赢利也从3 % 增加到哦啊2 0 % 。

       在对团队进行激励时, 值得管理者注意的是, 各种团队激励措施的运用必须与团队内部有效的行为规范结合起来。因为, 面向团队的激励措施可能引发团队内部成员的" 搭便车" 行为, 必要的监督措施和良好的团队规范可以制约团队成员的" 搭便车" 行为。着眼于团队, 加强对团队的激励是完善企业内部激励的重要途径, 管理者应当尽可能地做好这项工作。

       大众审美:由应然向实然的转换

       非审美学方面的专门家, 一般不会将审美抽象为某种普遍规定性的。但是, 在社会大众眼里, 却依然不乏对审美的普遍规定性的潜在认同和理解。不过这种认同和理解, 常常是以某种自发的主观倾向, 说这是某种情绪性的状态, 总体上是弥漫于大众意识深处的潜意识暗流; 这样一来, 我们与社会大众关于审美问题的可能对话与交流, 就可能要以某种" 另类" 的方式进行。但是, 在涉及审美的社会大众的普遍倾向性中, 总是存在着一般的比较的态度及价值视野的。为了有别于明显学术化的审美理性, 我们不认为大众的审美态度和精神视野具有工具理性的一般支撑; 因此我们也许不能持一种应然的逻辑态度, 而只能实事求是地采取一种实然的标准。

       所有的比较, 在理性主义的立场来看, 都同时含有一种同一性的差异; 这现实是一种悖论。此种情况因而造成了许多理解上的和解释性上的困难。这种困难还常常使人们左右为难:我们无法确定我们谈论的到底是相同的事物还是不同的事物, 我们的理解同我们所指称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本身也成为困难。当然, 对于独断论者, 似乎无须对这样的问题予以理睬。但上述情况出现在必须根据比较的结果作出判断或选择时, 包括独断论者也会迅即陷入混乱。他们可能会为比较究竟与事物本身相关呢, 还是同我们关于事物的具体比较的观点相关而犯难。至于社会大众, 在稍作比较之后, 当然也可以在详加比较之后, 依照自己的情绪反应而果断地做出判断。出现这样的情况均属正常, 或" 所有这些都很照单全收; 或者因难以决断而统统放弃, 好! " " 没意思! " 因为在日常生活中, 审美毕竟不是他们唯一的目的; 再说选择的可能对他们来说常常是随心所欲的。所以社会大众的审美比较, 是决不会钻牛角尖的。

       大众的审美比较, 并非是针对具体对象的专门的审美意义上的比较, 甚至也并非是主体具体审美行为的比较; 在很大程度上, 涉及到审美比较的并作为其内在尺度的, 往往是源于包括主体的社会、文化传统的心理积淀及不同民族习和生活风尚之间的比较。这种比较的界限不仅很难具体划定, 而且比较也未必要非产生个什么结果不可。所以社会大众的审美比较, 只要比较就行, 而无论其作为一种方法、态度, 还是观点, 都可以仅仅根据埋藏于" 无意识" 心底的" 生活原型" , 对他们所面对的事实, 或者另外一种事实, 作出是否" 喜欢" 、" 更加喜欢" , 或者讨厌、无所谓之类的直接意识反应。

       社会大众, 不仅是大众文化的主体, 同时也是大众文化的产物。所以大众审美的比较的立场和态度, 本身就意味着某种确定性的大众文化的一般倾向的当下体现, 在本质上具有统计学的性质及其意义。进一步讲, 无论在认知的或者说非认知的比如审美活动领域, 社会大众所采用的某种标准, 不但是从自己的观点去看, 而且更多的还意味着从他者的观点看。所谓大众的趣味和观点, 就不仅是我的, 同时也是你的、他的, 因而是整个社会( 大众) 的。社会大众的体验、感受, 或者他们的表现, 不是由审美对象的特质所决定, 也不是由主体的审美比较所决定, 而根本上是由特定社会、时代、民族、文化所构成的现实审美语境及日常生活的普遍表现所规定的。实际上, 大众的审美比较, 有时也倾向于意识形态和实用理性的标准, 它可能导致某种程度的审美偏差, 但更可能导致的还是大众审美的社会趋同和价值均衡; 因为, 大众的审美比较, 在相当程度上仅仅是商业社会与消费文化及其经纪人, 对社会大众所实现的一种间接的操控; 虽然这样, 社会大众也并不因此而有任何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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